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
一、网络贷款类 占发案的29.54%
案例:2021年1月,南华县罗某某接到一个电话问其是否需要贷款,罗某某也有贷款意向就添加了对方的QQ,随后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一个“金汇”APP。罗某某在“金汇”APP上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后,被对方以交纳保证金、银行卡填写信息错误、解冻金、征信有问题等各种理由让罗某某继续转钱,罗某某先后8次通过微信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最终被骗20.4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金融、贷款公司人员,对在网络上查询过贷款的特定人群,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向受害人发送贷款APP下载链接。在贷款过程中以交纳保证金、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解冻金、征信有问题等各种理由让受害人转账汇款。
二、投资理财类(杀猪盘) 占发案的17.43%
案例:2021年1月,南华县李某在“soul”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对李某嘘寒问暖,骗取李某的信任,10多天后对方称可以带其在一个投资平台上赚钱。李某通过对方发送的链接进入了一个叫“国商阁”的网站,并在对方的提示下进行操作,小额获利三笔后,对方诱导李某进行大额“投资”,并称大额“投资”后有极高的日收益和福利,李某加大投入,先后向对方提供的“充值账户”银行账户转账26次,最终被骗117.64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通过网络社交工具(QQ、微信、陌陌、抖音、soul等)寻找有交友婚恋需求的单身用户交友(谈恋爱)。随后,骗子虚构某投资平台能“挣钱”,又找各种借口请受害人帮助操作或邀请受害人进行投资。骗子在后台操作,让受害人看到确实通过此方法挣到了钱,从而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取得信任后,诱骗受害者加大投资后实施诈骗。
三、刷单返利类 占发案的16.37%
案例:2021年2月,禄丰县孙某用手机下载了一个“熟仁直聘”软件,并添加了分派刷单任务联系员的QQ,孙某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小额“刷单”,前几单对方均按照约定返款,后几单就未返款、无法提现,骗子以银行卡异常、提现失败次数过多等为由,诱骗孙某继续“刷单”才能返款提现。孙某共“刷单”22次,最终被骗26.5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常以刷单返高额佣金为名,招聘网络刷单兼职人员,通过承诺在购买网上商城内物品刷得消费记录后,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方式,进行诱骗,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其通过支付宝、支付二维码等形式转账到指定账户,待受害人发现时骗子已经将受害人账号拉至黑名单。
四、虚假博彩类(杀猪盘) 占发案的7.3%
案例:2021年1月,元谋县钱某在QQ上收到一名陌生人的好友申请,添加好友之后,对方自称是网上“澳门威尼斯”赌场的系统维护人员,称可以利用系统漏洞带其在网上下注赚钱。随后,钱某通过对方发送的链接进入到一个“澳门威尼斯”的网站,在对方的提示下进行操作,获利两笔后,钱某加大投入,最终被骗61.91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寻找有交友婚恋需求的单身用户交友“谈恋爱”,随后,骗子虚构某博彩、赌博网站存在系统漏洞,可以利用该漏洞“挣钱”,又找各种借口请受害人帮助操作或邀请受害人进行投注。骗子在后台操作,让受害人看到确实通过此方法挣到了钱,从而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取得信任后,诱骗受害者加大投注后实施诈骗。
五、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 占发案的6.94%
案例:2021年2月,楚雄市杨某接到一个自称是唯品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购买的商品有问题,要给其进行补偿。杨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并安装了“腾讯会议”APP,随后对方以收不到验证码为由让杨某进行网银转账,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后被诈骗23.8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过不法途径获得买家网购订单数据,冒充客服,联系买家谎称网购商品存在操作失误或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或退款,买家在骗子提供订单详情后,产生信任,骗子进一步提出在退款之外额外给买家进行赔偿,诱导买家点击骗子发来的“退款网页”,输入姓名,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骗子利用买家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实施诈骗。
六、冒充领导、熟人类 占发案的4.98%
案例:2021年1月,禄丰县陈某在手机上收到一条自称是他们领导的微信好友申请,陈某添加对方后,对方称有亲戚的投资项目中标了,现在在开会不方便转账,需要陈某帮其出资转账,散会后再将钱还给陈某。随后陈某按照对方的要求三次向指定的银行账号转款,最终被骗40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信息后,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联系,冒充受害人的领导或熟人,通过刻意的联络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以要求转款、借钱急用等方式实施诈骗。
七、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 占发案的4.09%
案例:2021年1月,楚雄市李某接到自称是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手机号码被盗用,涉嫌经济诈骗,并将直接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上海普陀区公安局,李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提示将所有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转到对方提供的一个银行账户内,最终被骗57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政府部门、工信、银行等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相关犯罪”需要配合相关调查,并提供假冒的公、检、法办案人员的电话,然后骗子通过改号软件改成办案人员电话,冒充公、检、法办案人员先后与受害人联系,以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黑钱,贩毒等对其进行电话做笔录,发拘留证,逮捕证恐吓受害人,在获取受害人财产信息,银行卡等信息后,指定受害人按其指令到银行ATM机或网银操作转账至“安全账户”。
八、虚假征信类 占发案的1.6%
案例:2021年1月,楚雄市谢某接到自称是太平洋银行客服的电话,说出了谢某准确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称谢某以前办理过一张太平洋银行的银行卡,现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注销这张卡,不然会影响个人征信。谢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并安装了“腾讯会议”APP,接着对方又在“腾讯会议”APP内与他聊天,让他下载安装“中油钱包”“拍拍贷”“还呗”等APP。随后谢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在“中油钱包”“拍拍贷”“还呗”贷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全部所贷款项转到对方提供给他的银行账户上,最终被骗18.9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冒充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蚂蚁金服、360借条、京东金融等)、贷款公司人员,称被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按照现在政策属违法违规,现在需要消除校园贷记录,或者校园贷账号异常需要注销,或称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有不良记录,如不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为由,需要消除后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或让被害人在正规网贷、互联网金融APP上贷款后,转至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从而实施诈骗。
对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身份
证件、对公账户等涉嫌违法的惩戒措施
一、银行机构惩戒措施
(一)惩戒对象: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二)惩戒措施:
一是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涉案人员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京东、携程、12306等网站快捷支付购物、购票,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功能,将对日常生活将带来极大不便,一切与网络有关的支付方式都将无法办理,生活一步退回现金时代。
二是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账户。涉案人员5年内不能在所有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等功能,惩戒期满申请新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三是涉案单位和人员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会有不良记录,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贷款及信用卡申请,办不了房贷、车贷。个人的一张银行卡涉案,名下所有银行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
二、实施或协助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后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和“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构成诈骗罪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
凡知悉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的公民,有权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如明知他人使用您的实名手机卡及其注册的有关APP账号、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可能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例如:注册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发布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利用支付宝转移犯罪所得、注册网店给网络赌博等犯罪洗钱。仍为其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经告知后,依然坚持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的,又无法确定他人利用您买卖、转借、转租的手机卡、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实施何种具体行为,结果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谨慎保管好银行卡、电话卡和身份证。
2.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查询并处理。
3.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和企业银行账户,应及时到银行办理销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银行卡和企业银行账户。
4.遇到可疑情况或怀疑被骗,请及时拨打公安部门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110
咨询电话:96110
楚雄州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电话96110宣传推广的倡议书
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总体部署,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2021年3月开始,楚雄州将全力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电话“96110”宣传推广活动。
“国家反诈中心”APP四大功能:
一是诈骗预警,对诈骗来电、短信、APP进行无感阻断;
二是我要举报,遇见疑似诈骗可以快速举报;
三是身份验真,对聊天对象身份进行辅助验证;
四是报案助手,被骗后第一时问住APP内报案。
全国反诈电话“96110”三大功能:
一是预警劝阻,接到“96110”的来电请务必接听;
二是答疑咨询,快速了解自己是否被骗;
三是便捷举报,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直接致电举报。
在此,楚雄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倡议:楚雄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打开“诈骗预警”功能,牢记全国反诈电话“96110”,让自己的财产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