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淘金者”踏上异国,非但梦碎他乡,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福建闽侯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作出判决。
2019年10月,小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小吴,小吴以高薪诱惑小陈偷渡至缅甸工作。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间,小陈在未向出入境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境申请,未办理护照的情况下,从云南偷越国境进入缅甸境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综合犯罪事实,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