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高敏威等8名经开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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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附:8名经开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