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ần Nhật Minh Tuấn和Nguyễn Thị Kim Trang在法庭上
11月19日,越南岘港市人民法院宣告被告Trần Nhật Minh Tuấn (1984年生,岘港人)和Nguyễn Thị Kim Trang(1992年生,岘港人) “组织他人非法滞留越南”罪名成立。
根据起诉书,2020 年 7 月 24 日,越南移民局与岘港对外安全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检查外国人在越南居住和活动的情况。之后,警方在岘港市Hải Châu区发现8名中国人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越南并停留在这里。
这8人包括:Wang Chao Feng(1993年生)、Lin Qing Chi(1977年生)、Wang Pei Shan(1994年生)、Long Zhi Yong(1992年生)、Wang Ping Zhong(1989年生)、Wang Dong(1990年生)、Zhan Ai Yan(1989年生)和Wang Yuan Zhong(1984年生)。
经调查确定,通过Nguyễn Thị Kim Trang的介绍,Trần Nhật Minh Tuấn( Trang的姐夫)认识了一个叫Chen Hailin的人(又名阿旭,中国籍,护照号:E32102040,2020 年 5 月 15 日离开越南)。
2020年6月底左右,阿旭通过微信申请联系了Tuấn,要求Tuấn帮忙为Wang Chao Feng和Lin Qing Chi两个中国人租房子。之后,Tuấn联系这两名中国人在岘港市Ngũ Hành Sơn区一地见面商量租房事宜。
去看过出租的房子后Wang Chao Feng和Lin Qing Chi同意以2000 万越南盾/月的价格租下Tuấn推荐的Lê Thị Thủy 女士(1975 年生)所有的位于在岘港市Ngũ Hành Sơn区的一套房子。
Tuấn知道上面两个中国人没有护照和签证等合法的居留证件,但是因为Thủy女士承诺会给Tuấn200万越南盾的佣金,于是Tuấn告诉Thủy女士,这2名中国人的护照和签证被延期了,当收到新的护照后他们会将之发给Thủy女士看。
之后,Wang Chao Feng给了Tuấn2000万盾的现金,让Tuấn付给Thủy女士。Thủy女士收到房租后也将200万越南盾的佣金给了Tuấn,并把房子钥匙交给Tuấn让转交给租户。
2020年6月28日,Wang Chao Feng和Lin Qing Chi搬到租下的房子里入住。2020年6月28日晚至2020年7月18日,Wang Pei Shan,Long Zhi Yong,Wang Ping Zhong, Wang Dong,Zhan Ai Yan 和 Wang Yuan Zhong也分别入住此地。
大约 2 到 3 周后,Thủy女士打电话给Tuấn,向Tuấn索要两名中国租户的护照和签证,Tuấn说很快能取护照和签证,但 Thủy女士拒绝了,并表示不再向他们出租房子。
由于疫情局势紧张,一群人害怕被当局发现,2020年7月19日,Tuấn与 Trang商量后,他们去了Wang Chao Feng和Lin Qing Chi租住的房子里告诉他们需要搬家的事情。
Tuấn与 Trang告诉这群中国人,他们需要搬到另一个地方去,以避免警察部队的检查。2020年7月20日下午,Tuấn、 Trang和Wang Chao Feng、Lin Qing Chi找新的房子,然后有意向租下Nguyễn Trung Vinh先生(1978年生)位于岘港市 Hải Châu区Hòa Cường Nam社区的房子里。
一开始Vinh 先生告诉 Trang ,房子的租金为 3000 万越南盾/月,押一付三。Trang 在租金上加价,加到4000万越南盾/月,同样是押一付三。
当天晚上,Wang Chao Feng告诉Trang,同意租下这套房子。2020年7月22日,Trang与Nguyễn Thị Hồng Tú(Trang的姐姐)和一个名叫An(Trang的朋友,身份不明)的中国人与Wang Chao Feng等人一起去签了租房合同并付了钱。
除了1.6亿越南盾的租金和押金外,两个中国人还要求兑换2000万越南盾的现金,Trang想要从这群中国人身上赚更多的钱,所以她要求他们再转1500万越南盾给她,说是安全保障,一共要1.95亿越南盾。
Wang Chao Feng转账两人2次,共6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24 日上午,Vinh 先生要求 Trang 携带租户的相关证件到区警察局进行登记暂住证。由于担心无法骗过Vinh先生,当天中午,Trang联系了岘港市警方的移民局,报告了非法租住在Vinh家的中国人的人数,以掩盖罪行。
起诉书认定,Tuấn两次组织8名中国人非法滞留越南,非法获利近6700万越南盾;Trang一次组织,并非法获利超过6400万盾。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接受了上述判决。
岘港市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非法滞留越南”的罪名,判处Trần Nhật Minh Tuấn有期徒刑6年,Nguyễn Thị Kim Trang有期徒刑5年,并对被告人Tuấn和Trang 分别处以1500 万越南盾和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